积“小安”为“大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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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敏.积“小安”为“大安”[J].今日浙江,2008(24):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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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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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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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人身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省各地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网络,开展调解和法律援助,加强投诉受理服务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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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反家庭暴力 社会和谐稳定 人身权利 维权工作 报警网络 法律援助 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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