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个案监督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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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定剑.人大个案监督的基本情况[J].人大研究,2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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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定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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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大法学院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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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代表大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以下简称人大个案监督)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起来的.从本人所掌握的资料看,人大最早介入对法院审判案件的监督是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辽宁台安县"三律师案"的监督1].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在常委会领导的支持下,干预了辽宁朝阳市市长刘相荣受贿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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