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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引用本文:曾庆辉.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J].人大研究,2018(9).
作者姓名:曾庆辉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摘    要: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我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举措。我国地方立法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各地人大努力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也应看到,地方立法仍然存在人大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发挥不好的问题,比如在法规立项环节中,有时是"等米下锅"而不是"点菜上桌",立法项目大多来自政府及其部门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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