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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部大开发与民族地区的法治现代化
引用本文:徐合平.论西部大开发与民族地区的法治现代化[J].人大研究,2001(7):34-35.
作者姓名:徐合平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学院法律系
摘    要:西部是我国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 ,民族自治地方构成了西部的区域主体。五个自治区全部在西部 ,30个自治州中的 2 7个 ,1 2 0个自治县 (旗 )中的 83个在西部。占西部 1 2个省、市、自治区总面积的 85 .89% 〔1〕。此外 ,没有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 1 0个少数民族除高山族外 ,其主要生活区域也在西部地区。可以说 ,西部大开发主要就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因此 ,民族地区必须加快法治的现代化进程 ,以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体系中 ,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要受到世界政治格局、经济形势和法律文化在内的多种思潮的影响 ,一个地…

关 键 词:西部大开发  民族地区  法治现代化  司法服务体系  立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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