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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宪法和法律至上”辩护
引用本文:孙赓.为“宪法和法律至上”辩护[J].人大研究,2005(2):32-33.
作者姓名:孙赓
作者单位: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
摘    要:从法理上看,广义上的法律包括宪法,宪法是法律的渊源之一。只是因为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地位十分特殊,是国家根本大法,人们通常才将宪法和法律并列。因此,宪法和法律至上也可以说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不过是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简化表达而已。宪法和法律至上,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是一个不争的原则,似有天经地义的性质。但是,这一理念在我国却曾命运不济。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宪法和法律至上被斥为资产阶级学说而加以否定,人们对宪法和法律至上讳莫如深,多少人甚至因言获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逐步从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不…

关 键 词:宪法  法律至上  根本大法  法理  国家  辩护  法律体系  命运  渊源  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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