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基本指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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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豆建民.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基本指向[J].探索与争鸣,2012(7):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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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豆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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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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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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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区域协调发展是指各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配合。区域协调发展具体体现在区域之间的经济关系协调、区域之间的产业结构协调、区域之间的收入水平协调、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协调、区域之间的主体功能协调等方面。在促进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其中,政府调控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各级政府应当在五大方面的协调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便更好地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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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区域协调发展 政府作用 收入水平 公共服务 主体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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