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促进防震减灾工作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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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军,孙文燕.依法促进防震减灾工作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J].时代主人,2007(6):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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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军 孙文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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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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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自然灾害。我省属于中强地震活跃的地区,具备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自1980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1982年龙南5.0级、1987年寻乌5.5级、1995年瑞昌4.9级和2005年九江瑞昌5.7级破坏性地震.地震发生的频度和强度都高于邻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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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防震减灾工作 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 保护 破坏性 自然灾害 地质构造 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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