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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环境公益民事诉讼中相关行政主体的作为义务——以W市X区的一则判例为样本
引用本文:周游.刍议环境公益民事诉讼中相关行政主体的作为义务——以W市X区的一则判例为样本[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4):17-20.
作者姓名:周游
作者单位: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江苏无锡,214101
摘    要:囿于现行法对原告资格、受案范围等的限制,行政不作为一旦对公益有所损害,行政诉讼便无济于事。司法实践则先行一步,针对涉及环境公益的行政不作为,W市X区法院在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判决中确认:案件中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行政主体应履行一定的作为义务,承担起环境修复及公益保障的监管责任。

关 键 词:环境公益民事诉讼  行政不作为  行政主体  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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