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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之区别——兼论防卫过当的性质
引用本文:张熊.论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之区别——兼论防卫过当的性质[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Z1).
作者姓名:张熊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我国97年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这是对原刑法第17条规定的正当防卫所作的重大修改,也是对防卫过当的条件做出的比原刑法更为严格的限制。本文侧重于从对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之关系的不同观点出发,对防卫过当的转化性问题做了探讨,分析了防卫过当的性质和特征等一系列问题。

关 键 词:新刑法  正当防卫  人权  优越的利益  体系解释  必要限度  防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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