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南阳市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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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本刊讯为适应老龄化社会趋势,加快我市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范养老机构资助制度,落实养老机构资助政策,8月10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南阳市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办法(试行)》。《办法》决定在全市全面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制度。《办法》分总则、补贴资金用途、补贴范围和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报程序、审核程序、资金的拨付与管理使用、附则等八章、二十条。《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补贴的范围和用途。补贴资金分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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