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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法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体现先进性
引用本文:沈志先.党员法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体现先进性[J].上海机关动态,2005(5):13-13.
作者姓名:沈志先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摘    要:党的十六大提出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党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命题,胡锦涛总书记于近期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式、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表了重要讲话。

关 键 词:党员法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先进性教育  中国共产党  法院  基层党组织  三个代表  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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