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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箱
摘    要:与单位其他人员共同收受回扣是单位受贿吗?问:我爷爷是一国有企业研究室主任,与研究室其他人员一起,收受了一单位回扣,研究室人员每人分得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共同炒股。现在检察院说构成受贿罪,我们认为应该是单位受贿,请问这两个罪名怎么区分?刘传甫律师答:国有单位内设机构受贿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国有单位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实施的共同受贿,是单位受贿罪还是受贿罪,需要准确把握各罪的成立要件。

关 键 词:工作人员  律师  查询  居间费用  研究室  单位犯罪  共同受贿  合同成立  基本状况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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