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出和解行政诉讼案件很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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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珍琼.法院提出和解行政诉讼案件很有必要[J].公民导刊,2013(8):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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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珍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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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荣昌县盘龙镇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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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从全国范围来看,行政诉讼撤诉率极高,这与法院大量运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笔者认为,法院主动提出和解行政诉讼案件很有必要。行政诉讼案件中和解不等于调解。根据诉讼理论,调解与和解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调解主要是民事诉讼中的制度,是在法院主导下,当事人双方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解决纠纷的活动。法官主宰、控制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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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案件 诉讼和解 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调解 逻辑联系 解决纠纷 行政诉讼法 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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