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舔痰 让老师吃官司 良心发现 原告当庭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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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照新,张莉萍.少年舔痰 让老师吃官司 良心发现 原告当庭撤诉[J].公民导刊,2007(10):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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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照新 张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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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中学生“舔痰案”。2007年4月12日在石景山区法院公开审理。舔痰男生张小刚状告北京礼文中学和该校政教主任杨玉秀侵权,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5万元,并要求杨玉秀公开赔礼道歉.然而,在庭审过程中,此案的结局却出乎人们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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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年 官司 老师 良心 撤诉 原告 公开审理 石景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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