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杀了人,现在是不是不用负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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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传甫.二十年前杀了人,现在是不是不用负责了?[J].公民导刊,2013(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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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传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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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二十年前我因为喝醉了酒,拿起菜刀杀了一个人,后来我就到外地打工了,期间也回过老家过春节。我听人说二十年后公安就不会管这个事情了,是不是有这回事?刘传甫律师答:"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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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二十年 刑事责任 追诉期限 犯罪分子 法定最高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 追诉时效 有期徒刑 立案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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