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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何种法律关系?
引用本文:李镜羽.退休员工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何种法律关系?[J].公民导刊,2014(5):53.
作者姓名:李镜羽
作者单位:重庆名言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问:王某于2011年5月年满60岁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单位重新聘用,但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保,王某能否要求单位赔偿其养老和医疗等退休待遇损失?答: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座谈纪要》第8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适用《劳动法》和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争议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再就业  重庆市  劳动者  法律关系  劳动法  单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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