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镇人大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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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金川.让乡镇人大更“大”[J].公民导刊,2005(11):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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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金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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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民导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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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乡镇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乡镇人大依法作为,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力和公民利益,实施和维护宪法,坚守宪政秩序,有着独特而无法替代的价值。如今,人们在谈及村民自治时,无不为基层民主政治展现的活力而欣喜,但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另一翼的乡镇人大,其宪政价值亟待梳理,宪政功能尚待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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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人大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宪政价值 乡镇政权 法治建设 公民利益 人民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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