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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护养公路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发达交通,保护公路,特依据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之「华北区护养公路暂行办法」之精神及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由本省交通局及其管理站在太军,太晋、太同等公路干线执行之。第三条公路禁例规定如下:一、凡属铁轮车辆(军用车在内),一律禁止在公路上行驶;但必要横跨者允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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