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创新性实践——河南省邓州市“4+2”工作法的政治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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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永志,赵虎吉.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创新性实践——河南省邓州市“4+2”工作法的政治解读[J].长江论坛,2011(3):7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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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志 赵虎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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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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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2"工作法是党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创新性实践,其核心是民主决策,重点是民主参与,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的健康运行。它实现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统一,村级民主议事的程序化与规范化的统一,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的统一,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统一,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与依法办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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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民主 村民自治 “4+2”工作法 政治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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