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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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海萍.析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J].长江论坛,2011(5):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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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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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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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的重要途径和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保证广大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有力屏障。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却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法院受案范围之外,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不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借鉴国外对抽象行政行为诉讼制度的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可诉范围内。这既具有必要性,又具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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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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