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保护干部别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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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学文.关心保护干部别议[J].人事管理,2000(12):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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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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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海县人事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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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社会需要列入保护对象的越来越多,例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离退休老人、自然资源等。但还有急需列入关心保护范围的,那便是广大干部。有人可能会问:干部常常是强者的代名词,难道也需要保护?回答是肯定的。君不见,大到中央一级要员,小到村组干部,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纷纷中弹倒下的大有人在。其中不乏在过去的岁月中做过许多有益的工作.甚至被树为典型、模范,有过较大贡献的人,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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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退休老人 保护对象 社会需要 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 自然资源 保护范围 村组干部 代名词 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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