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追究人大常委会的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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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成武.谁来追究人大常委会的失职[J].云南人大,2009(9):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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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成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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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立20年来,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如果严重失职,谁来追究常委会的失职?笔者认为,常委会的失职不仅有体制方面的原因,而且有机制方面的原因,缺乏预防和追究机制,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失职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制约人大工作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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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人大常委会 失职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追究机制 人大工作 原因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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