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议案 低收入户住新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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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子华.人大代表提议案 低收入户住新房[J].云南人大,2008(5):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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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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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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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07年3月召开的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楚雄市代表团阳传萍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交由州人民政府办理。议案的主要内容是: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建议:一是调查摸底,确定受惠对象,首先满足贫困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所建房型应是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二是所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由政府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是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施工、建设可由开发商承包,但必须遵守与政府签订的合同规定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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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 人大代表 低收入户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建设 楚雄彝族自治州 新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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