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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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J].四川政报,2020(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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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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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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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当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发现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启用前需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并经卫生学评价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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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学评价 肺炎病例 办公场所 清洗处理 公共场所 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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