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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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经 2 0 0 3年 1 1月 1 9日国务院第 2 9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 0 0 4年 3月 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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