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 |
| |
摘 要: | 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 ,既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集中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 ,切实解决银行账户过多过滥和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 ,搞好组织协调 ,加强监督检查 ,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