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
| |
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
关 键 词: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垄断法 会议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垄断行为 市场公平竞争 经济运行效率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