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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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发挥我区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推动自治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现就促进全区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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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有色金属 产业发展 又好又快发展 生产加工基地 持续稳定发展 经济社会 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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