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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摘    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发挥我区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推动自治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现就促进全区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关 键 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有色金属  产业发展  又好又快发展  生产加工基地  持续稳定发展  经济社会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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