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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精神
引用本文:肖扬.论宪法精神[J].电子政务,2004(1).
作者姓名:肖扬
摘    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政治、经济等制度,最主要的内容有二:一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二是国家权力的设置。可以说,宪法既是确认公民权利的“宝典”,即“权利宣言”,同时也是规范国家权力的“规约”,即“权力规范”,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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