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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全面开放台港澳同胞就业
引用本文:萧遥.大陆全面开放台港澳同胞就业[J].台声,2005(10):14-14.
作者姓名:萧遥
摘    要:10月1日起,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部新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办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当地的就业手续。经许可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当地就业将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要制定台、港、澳居民在津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细则。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凡原《就业证》有效期在今年10月1日届满的,需继续延长聘雇就业期的,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居民应及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证》备案登记手续。台港澳居民在大陆就业更便利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台…

关 键 词:就业管理  港澳同胞  全面开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  大陆  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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