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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司法的个性
引用本文:刘武俊.尊重司法的个性[J].北京观察,2000(12):54.
作者姓名:刘武俊
摘    要:由于长期沿袭前苏联的司法模式,并且受到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先天不足的中国司法制度积弊甚多,存在着若干明显的制度性缺陷。依我之见,中国司法制度的致命弱点就是司法的行政化气息太重,这在相当程度上遮蔽了现代司法的“庐山真面目”。中国的司法腐败,可以说是司法与行政长期“乱伦”而孳生的一大怪胎。司法腐败之所以严重,与司法权威主要依仗行政力量密切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司法行政化乃司法病灶之所在。中央电视台某著名新闻节目曾将对“两高”负责人的采访列入“部长访谈录”的内容,这除了暴露出某些新闻界人士对某些法律常识的无知,更能从一个侧面显现出司法行政化的观念是何等根深蒂固,以致“习惯成自然”。其实,司法与行政是两种性质迥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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