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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
引用本文:鲁燕.提案办理[J].北京观察,2007(6):20-21.
作者姓名:鲁燕
摘    要: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党派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的规定,北京市政协提案在每次全会闭幕后十日之内,统一送交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六大机关,办理期限为三个月;党派提案可延长至6个月。

关 键 词:北京市人民政府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共北京市委  高级人民法院  市委办公厅  代表建议  提案工作  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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