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社会和谐中履行职能 |
| |
引用本文: | 马运葆.在保障社会和谐中履行职能[J].现代领导,2005(8):33-33. |
| |
作者姓名: | 马运葆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政委 |
| |
摘 要: | 胡锦涛总书记在观摩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时提出:“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提高驾驭社会主义治安局势的能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这“四个能力”,能够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战斗力,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政治责任,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保障,这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展现。
|
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中国 社会治安 警察素质 人民内部矛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