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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培、规、促”扬州市公安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引用本文:陈震宇.“建、培、规、促”扬州市公安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J].中国保安,2013(13):13-14.
作者姓名:陈震宇
摘    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安监管工作为主线,创新工作思路,依法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保安监管工作新机制,切实推动了保安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没,为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 键 词:扬州市  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市场  监管工作  创新工作思路  信息化条件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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