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门卫谨防滥权、越权
引用本文:邹霞光.门卫谨防滥权、越权[J].中国保安,2005(18):46.
作者姓名:邹霞光
摘    要:近日某报报道,住宅区在管理上实行居者凭证出入,访者留影察看。报道介绍:该小区为住户办理了出入证,而没办证的外来人员要进入小区时则要在保安岗亭前出示身份证,并用录像机前录下影像后方可进入。尽管动机可能是好的,但其做法却有违反法律之嫌,笔者以为不妥。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使用的五种情形和查验四种情形。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五种情况是: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