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保安服务业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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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乃元.论新时期保安服务业的特点[J].中国保安,2012(10):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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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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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1月1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我国保安行业进入了大变革时代,最显著的特征在于: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申办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企业由原来的公安机关管办一体化模式逐步向管办分离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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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安服务业 新时期 保安服务公司 公安机关 2010年 一体化模式 《条例》 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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