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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保管物品丢失要不要赔偿?
作者单位:《中国保安》编辑部
摘    要:编辑老师:你好!我在一家酒店从事保安工作,今年7月1日中午,王某驾驶桑塔纳轿车到酒店就餐,餐后因醉酒不能驾车,就把车留在了院内,并打车回家。次日凌晨,一名男子说来开车,我同事赵某就把大门打开,随后,那名男子把王某的车开走了。等到中午,当王某来取车时发现车没了,遂向警方报案,并要求酒店作出赔偿。而我们认为王某停车时并没有交费,我们酒店属于无偿保管,而且在此期间并没有出现重大过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王某则认为,虽未付费,但酒店并没有拒绝自己停车,我们在具体看管的过程中出现过失.才导致自己的车丢失,所以,酒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我想请教一下,像这种情况下,酒店应不应该为王某车辆的丢失负责呢?读者李峻领

关 键 词:赔偿责任  保管  物品  重大过失  桑塔纳轿车  保安工作  酒店  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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