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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的实施与公安执法
引用本文:王应富,牛慧敏.论物权法的实施与公安执法[J].公安教育,2008(5):35-38.
作者姓名:王应富  牛慧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王应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经济刑法学05级硕士研究生(牛慧敏)
摘    要: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为执法行为。无论是刑事侦查,还是治安、户政、消防、交通以及出入境管理等公安业务,都会不同程度地涉及民法的适用。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物权法作为民法支柱性的组成部分,公安执法中无疑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其加以适用。

关 键 词:公安执法  物权法  法的实施  执法行为  民事关系  出入境管理  执法活动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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