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警衔晋升培训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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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长友.搞好警衔晋升培训之我见[J].公安教育,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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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长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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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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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是我国警衔授予后的首次晋升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中“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的规定,各地都在为警衔晋升培训积极做准备工作,有的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现刊登济南警校白长友副校长的文章,把他们成功的做法介绍给大家,希望广大读者对警衔晋升培训进行广泛的探讨和交流、使警衔晋升培训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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