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战化的“司晋督”培训改革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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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王颖.基于实战化的“司晋督”培训改革思考[J].公安教育,2020(3):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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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 王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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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警察学院交通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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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晋督"培训即警衔从一级警司晋升为三级警督,表明警察开始佩戴中级警衔。《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以下简称《警衔条例》)第17条规定: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由此可见,参加培训是警司晋升警督的必备环节,因此,对绝大多数警察而言,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是必不可缺的。最重要的是,这不仅关乎警察个体的职业发展,还与警衔背后的实际利益联系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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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督 人民警察 实战化 晋升 警衔 改革思考 院校培训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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