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边界与职责担当:文化治理的“三元”主体格局建构——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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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怀平,吴绒,刘吉发.权力边界与职责担当:文化治理的“三元”主体格局建构——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J].社会主义研究,2015(3):8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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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怀平 吴绒 刘吉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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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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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9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文化产业发展与特色项目规划研究”(09E043);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西部地区政府主导型文化管理模式建构研究—基于国际‘多元治理’模式的比较”(10YJA63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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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和维护公民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协商民主作为我国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在"广泛多层制度化"实践中,其"平等""包容"的价值诉求、"交往""商谈"的实践特质和"批判""整合"的思维取向,契合了我国文化建设中"多元治理"的改革诉求和时代趋势。本文提出在打破"全能政府"和"超级保姆"的同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元文化治理主体格局,以保持三者权力结构与作用边界的动态平衡;并以协商民主的"宪政体制"框架、"双轨制"机制和"公共理性"原则为导向,以控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组织、规范市场力量三大维度为切入点,界定各治理主体的外在权力作用边界和内在职责担当,最终实现"强公共领域""弱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对话与互动,提升文化治理的整体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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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治理 协商民主 公共领域 私人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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