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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服务型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
引用本文:汪来杰.论我国服务型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J].社会主义研究,2008(3):99-102.
作者姓名:汪来杰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大学科研基金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
摘    要:构建服务型地方政府,必须首先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相对于中央政府"调控——服务型"的职能定位而言,地方政府职能的服务性更加突出,因此服务型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应是"公共服务型"。具体体现为:服务型地方政府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运行的监管者、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资源环境的保护者、社会公平的保障者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

关 键 词:服务型中央政府  服务型地方政府  职能定位
文章编号:1001-4527(2008)03-00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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