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在我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促进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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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蔚东.尽快在我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促进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J].天津政协公报,2013(10):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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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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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政协;天津市工商联;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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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继续完善以城市社区和乡镇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建设美丽天津的重要内容。但这项工作我市启动较晚,进展较慢,效果不佳,与2000年国家建设部确定的8个"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相比差距很大。其主要原因是:1、缺乏制度规范。我市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法规基本上还是空白,缺少强制性规定;政府和社会倡导的多,实际举措少;既定的一些分类回收处理办法,没得到有效执行,缺少一套完善的分类、运输、处置回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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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收集 垃圾分类回收 回收利用体系 资源回收 强制性规定 循环利用 再生资源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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