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沙县部分乡镇撤并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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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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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黔府函2013)150号毕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金沙县部分乡设置镇的请示》(毕府呈2013]2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金沙县沙土镇、官田乡建制,合并设置新的沙土镇。以原沙土镇、官田乡及源村乡群星村的潘家寨、二水店、牛滚师、双塘、新石等5个村民组地域为新的沙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振兴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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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沙县 市人民政府 同意 行政区域 乡镇撤并 批复 撤销 设置 沙土 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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