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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沙县部分乡镇撤并的批复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黔府函2013)150号毕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金沙县部分乡设置镇的请示》(毕府呈2013]2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金沙县沙土镇、官田乡建制,合并设置新的沙土镇。以原沙土镇、官田乡及源村乡群星村的潘家寨、二水店、牛滚师、双塘、新石等5个村民组地域为新的沙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振兴社区。

关 键 词:金沙县  市人民政府  同意  行政区域  乡镇撤并  批复  撤销  设置  沙土  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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