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安大道南环线设置天河潭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黔府函2014]18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贵安大道南环线设置天河潭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4]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贵安大道南环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天河潭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从2014年9月24日起至2039年9月2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即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

关 键 词:车辆通行费  天河潭  收费期限  收费公路  交通运输  黔府  道南  计重收费  收费标准  期限届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