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禾丰乡马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正黔府函2014]11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予审批开阳县禾丰乡马头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筑府报2011]2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开阳县禾丰乡马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由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所确定的保护原则、保护层次及保护范围。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深水河上的通村路桥南
|
关 键 词: | 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 开阳县 保护范围 市人民政府 保护原则 建筑设计 保护层 建设活动 批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