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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二О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摘    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实践,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一、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一)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他还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这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表明了我们党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  美好生活  浙江省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会议通  委员会  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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