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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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云龙.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J].政策瞭望,2006(1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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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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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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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检察机关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社会发展总目标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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