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帖”迟发12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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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初,安徽省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在政府网站上联合发布公告,称"庐江县教育局职工陈某于2000年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现按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限陈某于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返回教育局上班或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归将按规定予以开除。"相关负责人称,不在岗12年却没有办理辞退,是因为无本人签字无法完成手续。网民"司马清":这一"网络通缉帖"刊发的时间、措词都显得无比滑稽,让人觉得很沉重。为什么在各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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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庐江县 教育局 政府网站 通缉 公务员法 安徽省 葫芦 相关 公告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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