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企业合规治理研究——以ZC地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涉案企业合规治理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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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运海,武文文.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企业合规治理研究——以ZC地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涉案企业合规治理为例[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1):4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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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运海 武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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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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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的行政和刑事双重违法性是检察机关主导企业合规治理的理论基础,以促进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办案是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企业合规治理的实践基础。针对H省ZC地区存在的部分矿山企业破坏环境资源问题,以涉案企业合规治理现代化发展趋势作为理论基础,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借鉴国内外企业合规治理模式,探索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企业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治理方向,制定“检察主导、多方参与”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企业合规治理对策,可以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企业合规治理本土化、现代化提供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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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 企业合规 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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